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市分公司水生生物设备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四川
-泸州市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市分公司水生生物设备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市分公司水生生物设备采购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以下简称为参选人)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 采 购项目简 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市分公司水生生物设备采购项目(DXZC-SCTT-LZ-20241201)
1.2 采购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市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预估不含税总金额为 14.2 万元;适用增值税税率 13% ;预估含税总金额为 16.05 万元。
1.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人数量为 1 个。
本次比选的预估规模、服务、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具体如下:
名称 | 内容 | 预估数量(套) | 税率 | 本次不含税单价限价(元 / 套) | 预估不含税总价(元) | 预估含税总价(元) |
---|---|---|---|---|---|---|
水下 / 水上监测设备 | 水下专用镜头、水下高浊度补光灯、水下高压防腐保护壳、活动式固定支架等设备的调测入网及三年质保。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 1 | 13% | 142000 | 142000 | 160460 |
1.7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按本次不含税总价限价 142000 (元),不含税总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本次拟采购水下专用镜头、水下高浊度补光灯、水下高压防腐保护壳、活动式固定支架等设备的调测入网及三年质保。本次比选的采购内容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2 服务期限: 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7个月。
2.3 供货 / 服务地点: 四川省泸州市,具体由采购人指定。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满足比选文件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 参选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应答后由评审委员会根据比选文件的规定对应答人进行资格审查,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应答人的应答将被否决,应答人资格要求如下:
3.1. 依法设立: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 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 ) 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注: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唯一有效授权。
3.2. 类似业绩: 供应商具备自 2022 年 1 月 1 日(含)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时间范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类似业绩,且累计业绩金额不低于 10 万元(含)。
注: 1 )类似业绩范围:信息化设备集成或信息化设备销售(含视频监控类)业绩;
2 )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中应体现合同项目名称、服务内容页、金额、签署单位、签署日期及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单个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发票,发票开具时间须晚于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中有明确金额则以合同金额为准(固定金额或框架合同金额均可,以签订的合同金额含税金额为准,无须提供订单或结算文件);合同中未能体现明确金额的需提供订单或结算文件(评审时以订单或结算文件累计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文件,以结算文件为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 3 )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合同中的内容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应答同类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 4 )本项目参选人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5 )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 6 )本项目所要求的业绩必须是应答方的业绩:要求详见资格条件“其他要求”。
3.3. 代理商应答: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应答,允许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核心服务为水下专用镜头(制造商应答的审查:加盖公章的制造商声明;代理商应答的审查: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核心设备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授权函扫描件。)。
3.4. 控股管理关系: ( 1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 2 )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 3 )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 / 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 / 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注:提供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的应答文件格式。
3.5. 联合体: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详见应答函。
3.6. 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 )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 6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7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 )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全国 / 四川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 10 )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监控设备类】“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 / 四川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 11 )不同供应商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参选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提供承诺函,供应商须自行到上述相关网站进行查询核实,采购人及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
3.7. 其他要求:
( 1 )不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2 )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证书、业绩、人员等必须是应答方的:
1 )如分公司参选 / 投标,不得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者业绩;
2 )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参选 / 投标本项目,且投标 / 应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总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认可;
3 )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参选 / 投标本项目,且投标 / 应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不予认可;
4 )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均不得通用。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03 12: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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