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城县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选用社会中介机构政府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ZB(2025)-01-01
项目名称:赤城县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选用社会中介机构政府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响应报价执行固定价格,按照赤城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财政投资项目委托评审业务费计费标准的通知》(赤财函字[2022]1 号)执行,不同意此计费依据的做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本项目预算金额:4000000.00元,实付金额以实际结算为准。赤城县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选用社会中介机构政府采购项目。本项目采用封闭式框架协议方式,评审方法采用质量优先法。对未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类项目,按项目需求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项目概算评审、预算评审、招标控制价评审、跟踪、结算评审等造价咨询服务,拟入围供应商数量不超过40家。
合同履行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每项评审任务在项目资料齐全的条件下,按规定时间出具评审报告,对评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客观性、完整性负责。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12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前款所称相关人员,包括招标采购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竞争性谈判采购中谈判小组的组成人员,询价采购中询价小组的组成人员等”,故相关人员应回避本次政府采购活动。(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8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4)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2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2】6号文件,供应商不再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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