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口腔医学中心智慧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服务竞争性磋商
海南
-三亚市
项目概况
三亚口腔医学中心智慧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250608G
项目名称:三亚口腔医学中心智慧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7.48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7.48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投标人须完成三亚口腔医学中心智慧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咨询服务,初步设计文件中展开对项目需求、建设原则、建设目标、建设内容、系统方案设计、主要技术指标、运行管理体系、投资概算与资金来源、风险及效益分析等内容进行全面、可行、详细的设计与分析,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和电子版方式向项目单位交付咨询成果;配合委托人要求的与初步设计编制相关的申报以及其他配合工作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交付咨询成果,并配合完成申报及其他相关工作,至项目正式批复。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 策
■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
□ 本项目专门面向 □ 中小 □ 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 要 求的中小 / 小微企业制造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 / 小微企业承接。
□ 本项目预留部分 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 物由符合政 策 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 过 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 要求( 如有):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新设企业当年验资报告的复印件(加盖提供报告单位的公章),或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2)近三年内(本项目招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报价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