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医疗机构区域协同业务能力建设项目—协同平台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LBTZBF2025-CG02
项目名称: 东丰县医疗机构区域协同业务能力建设项目—协同平台服务
预算金额(元): 10864600
最高限价(元): 108646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东丰县医疗机构区域协同业务能力建设项目—协同平台服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08646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标项1, 建设东丰县医院区域业务协同平台1批,用于实现远程医疗服务,并配备网络安全、远程会诊等软硬件设施,包括运行维护、升级更新服务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无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签订合同后120天内完成(包括:基础环境建设,软硬件采购安装,软件开发)。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任意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 (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三年(对“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模块中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列入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中国裁判文书网”①投标人及法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投标;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中标后必须以公司名义签署合同,不允许以分公司名义签署; ②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负责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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