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食堂餐饮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食堂餐饮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02-28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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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03-13|
项目监管地:宜昌市本级|
阅读次数:【项目概况】
2025年食堂餐饮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3月13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YCZ3008-202501-01F(SZQL-YCCG[2025]-008)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500-2025-00274
3、项目名称: 2025年食堂餐饮服务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128.64 (万元)
6、最高限价: 128.64 (万元)
7、采购需求:
拟选取一家实力强、服务质量好、性价比高的食堂经营企业。宜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位于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大道35号,就餐总人数约134人,面积为1060.43㎡,分别设在1楼、2楼,1楼为操作间、配菜间、储藏间、营养食堂,2楼为配餐间、职工餐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食堂房屋、场地及相关附属设施用于餐饮经营,由成交供应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模式。详细服务范围、服务要求等内容详见“第三章 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供应商须为小、微型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和中型企业参与,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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