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河(加碑岩乡上小岭村至猴山水库上游段)治理工程监理
辽宁
狗河(加碑岩乡上小岭村至猴山水库上游段)治理工程监理(项目名称)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狗河(加碑岩乡上小岭村至猴山水库上游段)治理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已由葫芦岛市水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葫水利办发〔2023〕15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绥中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绥中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狗河(加碑岩乡上小岭村至猴山水库上游段)治理工程。
2.2建设地点:绥中县。
2.3项目规模:(一)工程治理范围:本工程治理河长为22.23千米,治理范围为狗河干流加碑岩乡上小岭村至猴山水库上游。(二)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护岸工程11.25千米米,河道平整疏浚2.86千米。
2.4招标范围:(一)工程治理范围:本工程治理河长为22.23千米,治理范围为狗河干流加碑岩乡上小岭村至猴山水库上游。(二)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护岸工程11.25千米米,河道平整疏浚2.86千米。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监理服务期限:2024年0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7投标保证金:0.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备工程监理水利水电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主要人员要求:
(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注册在本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水利工程项目从事监理业务。
(2)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3业绩要求:/
3.4财务要求:提供2022至2024年财务报表(注册不满三年的企业按实际注册年份提供)。
3.5信誉要求:投标人被“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列入失信黑名单的禁止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
4.投标人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水利工程电子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的,请登陆“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公共资源一网交易登陆入口—水利工程交易系统—交易主体注册”,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操作方法详见《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操作手册》(操作手册下载网站.shtml)”,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开展全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