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公安局购买民警、职工、辅警人身意外伤害和健康保险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肇庆市公安局购买民警、职工、辅警人身意外伤害和健康保险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3月12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ZJ-ZF25006
项目名称:肇庆市公安局购买民警、职工、辅警人身意外伤害和健康保险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7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肇庆市公安局购买民警、职工、辅警人身意外伤害和健康保险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 2,970,000.00元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期限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保单一年一签)。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以下其中一项有效材料即可:1、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以下其中一项有效材料即可:1、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以下其中一项有效材料即可:1、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以下其中一项有效材料即可:1、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肇庆市公安局购买民警、职工、辅警人身意外伤害和健康保险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原因和情形: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肇庆市公安局购买民警、职工、辅警人身意外伤害和健康保险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磋商小组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上述网站查询事项名称如有变更,以网站最新公示的相应事项名称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须为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并依法被核定许可经营短期健康险、意外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有效期内的保险许可证(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投标的,须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总公司投标的,须提供《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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