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四丰山水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黑龙江
招标公告
招标 编号: SLSJ0400G250228001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佳木斯市四丰山水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 已 由 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 招标人为 佳木斯市恒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佳木斯市四丰山水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
2. 2 建设地点 :佳木斯市四丰山水库(四至范围为北至国贸饭店、南到无名山脚下林地、西至花园村、东至玉佛寺,东西宽约 2km,南北长约 2.8km)、哗啦沟、英格吐河、王三五河、陆家岗河、铃铛麦河、音达木河。
2.3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对佳木斯市四丰山水库及内河进行清淤、生态修复及道路升级改造等工程。
2. 4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服务工作结束止,其中,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所有成果并通过技术审查。
2.5 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包括 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
2. 6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
2.7 标段划分: 本项目 不划分标段。
2.8 最高投标限 价 :批复的初设概算中勘察设计费的 6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 并 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 1) 勘察资质: 工程 勘察 综合资质 , 或 工程勘察专业类( 岩土工程( 勘察 ) )乙级及以上资质 和 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
( 2 ) 设计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 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 3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 公布的结果为准。
(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 (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 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 “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6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