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2025-2027年度子婴河管护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江苏
-扬州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1023-SONG-C2025-0004
项目名称: 宝应县2025-2027年度子婴河管护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0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最高限价为 105万元(其中扬州市级60万元,高邮市25.2万元,宝应县19.8万元)
采购需求:
2025-2027 年度对子婴河(里运河至三阳河段) 17.5 公里进行日常管护,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36个月,管护期计划为2025年3月15日至2028年3月15日(以实际进场日期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本采购文件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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