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七井村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建设工程
安徽
项目编号: CZS12025009-1
项目名称: 石台县七井村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建设工程
招标单位: 石台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台县七井村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建设工程 已由 石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石发改农经〔 2024〕619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石台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项目代建机构为 / ,招标人为 石台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本次招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石台县 境内 。
2.2 建设规模: 石台县七井村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建设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坡面水土流失治理工程、沟 (河)道治理及水生态维护、人居环境改善、封禁治理 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招标图纸。
2.3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 。
2.5 标段划分: / 。
2.6 质量标准: 合格 。
2.7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 1988530.64 元 ( 大写 壹佰玖拾捌万捌仟伍佰叁拾元陆角肆分 ) ,其中暂列金额 1 00000 .00 元 。
2.8 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2)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水利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承诺在开工时拟任建造师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管理岗位;(须提供2024年11月1日以来本单位社保任意连续3个月的缴纳证明)。
(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4 未在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21 10: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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