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新阳街道办事处电动消防车(封闭式车身)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电动消防车(封闭式车身)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招标部(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6号之一10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闽咨采[2025]厦字003号
项目名称:电动消防车(封闭式车身)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15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磋商响应投标人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磋商响应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磋商响应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说明:磋商响应投标人因新成立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应如实提供情况说明。 2、磋商响应投标人代表应提供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磋商响应投标人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同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备注:磋商响应投标人代表参与磋商时应提供身份证原件以便核对身份,方可进入磋商程序。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信用承诺制要求:本项目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格式见第五章),应当根据投标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均须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 6、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7、(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投标人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①查询结果显示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5)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 9、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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