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7年度(2年)供水安装及零星抢维修工程施工外包(包3)
重庆
2025-2027 年度(2年)供水安装
及零星抢维修工程施工外包(包3)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5-2027年度(2年)供水安装及零星抢维修工程施工外包(包3) (项目名称) ,招标人为 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 自筹 (资金来源), 出资比例为 100 %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2025-2027 年度( 2 年)供水安装及零星抢维修工程施工外包(包 3 )
2.2 建设地址:东渝营管所、洛碛营管所、牛头岩水厂;龙盛营管所、石船营管所、鱼嘴水厂。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涉及区域为东渝营管所、洛碛营管所、牛头岩水厂;龙盛营管所、石船营管所、鱼嘴水厂所辖范围内的工程项目;
2.4 投资估算(不含甲供材料金额):
2.4.1 本项目涉及区域为东渝营管所、洛碛营管所、牛头岩水厂所辖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年度投资约 800 万元(两个年度金额预估为 1600 万元 ,每个年度 800 万元)。以年度实际结算为准,工程量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4.2 涉及区域为龙盛营管所、石船营管所、鱼嘴水厂所辖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年度投资约 700 万元(两个年度金额预估为 1400 万元 ,每个年度 700 万元)。以年度实际结算为准,工程量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5 招标范围: 2025-2027 年度( 2 年)供水安装及零星抢维修工程施工外包(包 3 ),具体施工外包范围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全费用清单“招标范围清单及招标单价限价”;
2.6 合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 2 年(备注:合同有效期内可承接并实施招标人派发的项目,超出合同有效期,招标人不再派发项目。合同已到期,且未完工的项目,原则上由中标单位继续实施至竣工验收合格、完工结算并按约完整适当履行相应的缺陷责任、质保义务等所有合同义务。如遇特殊情况,招标人也可按照项目进度情况,与中标单位将已完成的工作量进行结算,未完成部分移交给下一年度中标单位实施)。
2.7 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国家、行业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规程、文件等相关规定和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且一次性竣工验收合格。若不同标准和规范之间要求不一致的,以较高要求为准。缺陷责任期为 2 年(每个项目分别单独计算,以单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起算)。
注: 1 、本项目推荐出两名中标候选人,并取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单位。第一中标候选人负责区域为东渝营管所、洛碛营管所、牛头岩水厂所辖范围内的工程项目;第二中标候选人负责区域为龙盛营管所、石船营管所、鱼嘴水厂所辖范围内的工程项目。
2 、第一、第二中标单位分别与招标人按区域签订合同。
3 、招标人优先组织 2025-2027 年度( 2 年)供水安装及零星抢维修工程施工外包(包 1 )、 2025-2027 年度( 2 年)供水安装及零星抢维修工程施工外包(包 2 )(简称“包 1 ”“包 2 ”)项目的招标活动, 包1、包2中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 、各厂所每半年对施工外包单位的履行情况进行一次评价。若项目需由招标人确定施工外包单位的,原则上将优先分派给评价得分最高的单位。
5 、中标单位不服从招标人安排,在承接项目时出现推诿、挑拣的,作业人员不满足项目要求的,招标人有权将合同范围内的项目分派给其他区域的中标单位实施。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 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 须提供投标人 2019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日 , 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累计修建 DN100 及以上管道建设安装工程 3km 及以上或累计安装户表工程 5000 户及以上业绩(提供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每个项目提供一张对应发票 );
3.4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条内容。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24 09: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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