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炳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会泽县人民医院加强医疗服务能力建设设备购置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云南
-曲靖市
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JZC2024-G1-00451-BRXM-0014
项目名称:会泽县人民医院加强医疗服务能力建设设备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215
最高限价(万元):160
采购需求:为加强省级重点专科建设,推进科室服务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县域内医疗服务能力,重症医学科购置床旁超声1台、妇科购置超导可视人流1台、急诊科购置E-fast超声1台,必须是原厂原包装的全新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设备送达会泽县人民医院并按规范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时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段(包)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财政部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会泽县人民医院加强医疗服务能力建设设备购置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段(包)1】 1、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供应商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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