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人民医院长乐区人民医院二层连廊窗户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福建
-福州市
项目概况
长乐区人民医院二层连廊窗户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区3号楼101二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07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LQ20250039
项目名称:长乐区人民医院二层连廊窗户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3.6882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136882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136882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25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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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出具符合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政府强制采购节能认证产品证明材料(如有):本次采购所投产品如有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附件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供应商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若有附件,应至少提供附件中可体现所投产品页面的复印件),认证证书中的产品标准须符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对应品目的依据的标准。(3)特殊资格: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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