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河经济开发区定向安置房(景盛花园)二期(1#住宅楼(回迁安置房)等12项)太阳能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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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北京林河经济开发区定向安置房(景盛花园)二期(1#住宅楼(回迁安置房)等12项) 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发改(核)【2019】277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北京林河景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为 顺义新城第7街区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 北京林河经济开发区定向安置房(景盛花园)二期(1#住宅楼(回迁安置房)等12项)太阳能工程 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北京恒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专业分包工程名称 北京林河经济开发区定向安置房(景盛花园)二期(1#住宅楼(回迁安置房)等12项)太阳能工程
2.2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 132750.83㎡ 合同估算价 448.180027 (万元)
2.3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 顺义区顺义新城第7街区
2.4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工期要求 50 日历天
2.5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标范围 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太阳能工程等。
2.6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新]及以上资质,近 / 年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采用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专业分包工程中参加资格预审。3.3其他要求 /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其他信誉要求
(1)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采用(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2)其他要求 1)申请人安全生产许可证未被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暂扣; 2)本专业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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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程资格预审将对申请人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不良行为记录等信誉要求情况予以评定; 3)申请人没有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申请人近3年(2022年02月28日至2025年02月27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申请人没有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6)申请人未被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标注资质异常且未完成整改;
5.资格预审方法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家。
如果申请人少于 7 家(含),本专业分包工程招标 不可以 由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条件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请于 2025 年 02 月25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5 年 03 月 06 日17 时 00 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凡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者,方可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
化平台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成功后平台自动生
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申请人应保留上传成功回执。本专业分包工程递交资格预审申请
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03 月 13 日 10 时00 分。
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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