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6年新能源110kV和220kV主变压器框架采购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 CHDTDZ007/18-SB-027 )
原2025年3月1日发布的“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6年新能源110kV和220kV主变压器框架采购招标公告”声明无效,请以此变更公告为准。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此公告相矛盾的均以此变更公告为准。变更公告如下: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6年新能源110kV和220kV主变压器框架采购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中国华电集团物资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法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华电集团所属各新能源项目 。
2.2项目规模: 35 GVA 。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框架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 6 年 3 月3 1 日或至下一批次框架协议生效之日止,有效期以二者 中 后 到 为准, 招标人 视情况可提前终止执行。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1)变压器及电抗器-110kV和220kV主变压器(CHDTDZ007/18-SB-02701):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2025 年3月 -2026 年3月 新能源 建设 项目 所需 110kV和220kV主变 ;包括110kV主变:双绕组31.5MVA-180MVA;220kV主变:双绕组 50MVA - 400MVA ;三绕组150MVA-400MVA。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变压器及电抗器-110kV和220kV主变压器】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 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5)在最近3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较大及以上事故的,负有同等及以上事故责任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8.投标人(或其子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至少50台套额定电压220kV的变压器合同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 容。
说明:投标人其子公司是指投标人全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的公司,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提供的某一业绩为框架协议业绩,需进一步提供能反映该协议下实际签约容量的证明材料,例如框架下签订的具体合同的扫描件、框架内订货函等,否则视为无效;若提供的某项业绩证明材料为补充协议,则必须同时提供原合同扫描件,否则该业绩视为无效。
9.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 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要求,须出具上级单位(母公司)承 担合同违约连带责任的相关证明文件。
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