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润储能GW级全钒液流电池核心材料及装备制造项目土方回填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山西
国润储能GW级全钒液流电池核心材料及装备制造项目土方回填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p2506xh01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综改区
一、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国润储能GW级全钒液流电池核心材料及装备制造项目土方回填工程施工 招标项目编号: E00857001 已由 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以晋综改审批投【2024】02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潇河新兴产业园区服务中心 ,项目资金来源为 示范区财政投资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 总用地面积约 21.12 公顷,约 316.80 亩,场地清表及回填 。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国润储能GW级全钒液流电池核心材料及装备制造项目土方回填工程施工
招标内容: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清表,场地回填,总用地面积约 21.12 公顷,约 316.80 亩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量清单
项目地址: 山西综改示范区潇河产业园区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国润储能GW级全钒液流电池核心材料及装备制造项目土方回填工程施工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资质 ,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3.2.1 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 2 家;
3.2.2 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应是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2.3 联合体各成员所有成员方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
3.2.4 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应被授权;所有成员方之间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中 应证明此授权;
3.2.5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 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6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 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2.7 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 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未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未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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