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滴道区某部滴道区某部主副食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黑龙江
-鸡西市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VGBGJX-W0002
项目名称:滴道区某部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主副食品采购,不允许进口产品。(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采取1+1+1签订,每年年末采购人根据考核标准确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保障期间若甲方政策发生变化,合同履行期限及内容须根据甲方政策同步调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须按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登记入库。
4.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5.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开户证明(开户许可证或其他开户证明材料)、《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采购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购买招标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股份或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7.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9.供应商提供的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应当真实有效,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10.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才有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采购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开户证明(开户许可证或其他开户证明材料)、《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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