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赤头坂国有林场2025年林下经济种植中药材黄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大田县赤头坂国有林场2025年林下经济种植中药材黄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开标室(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4号6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ZZP[2025]DTC001#
项目名称:大田县赤头坂国有林场2025年林下经济种植中药材黄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47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47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随身携带 所有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方代表均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果投标方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投标方代表还需提交《单位负责人授权书》。(2)其他资格材料1 中标者应对参与本项目实施的所有人员参加商业保险。注:投标人必须对此项做出专门承诺(3)其他资格材料2 投标人报名前必须进行现场勘察,了解掌握各标段山场作业措施、作业条件等基本情况(4)资格承诺函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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