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茅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及六专四室维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ZC2024-C2-07336-YNSF-0007
项目名称:思茅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及“六专四室”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188.303442
最高限价(万元):188.303442
采购需求:本项目将对思茅区人民法院进行维修改造,改造对象为诉讼服务中心、“六专四室”及第三法庭,改造范围为:拆除工程、楼地面工程、立面改造工程、天棚吊顶工程、门窗工程及电气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9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 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提供书面承诺。 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并注册在本单位,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且未担任其他正在实施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提供书面承诺)。 技术负责人要求:技术负责人为本单位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职称,供应商及拟派技术负责人应作出承诺在今后实施过程中未得到采购人同意不允许做更换,且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管理人员(提供书面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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