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珍贵濒危物种渔业增殖放流采购公告(二)
发布时间:2025-03-03
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1203-HLGS-C2025-0002
项目名称: 开展珍贵濒危物种渔业增殖放流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36.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单价3.4元/尾,总价136万元,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136万元采购,报价超过单价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开展珍费濒危物种渔业增殖放流, 放流区域为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永安洲镇长江流域。 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四 章 采购 需求 ” 。
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 《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
2.供应商 须持有苗种亲本来源记录、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 - 供应商 须持有用于培育投标苗种水面的《水域滩涂养殖证》
4 . 供应商 持有《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 或 《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 且应为农业农村部公布的珍贵、濒危水生动物增殖放流苗种供应单位。 - 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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