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江区农业农村局关于江村农业科技创新中心运营主体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509-YXJT-C2025-0010
项目名称: 江村农业科技创新中心运营主体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最高限价:80万元。
采购需求:
江村农业科技创新中心运营主体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服务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高级会员及询价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