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河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十二标段)
黑龙江
饶河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第 二十二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饶河县 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由双鸭山市农业农村局以《双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饶河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双农局【2024】1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饶河县农业开发建设发展中心,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饶河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十二标段)。
2.2招标编号:ZBGJ-GH2025-0013。
2.3交货地点:双鸭山市饶河县。
2.4主要采购内容:采购18台移动泵车并完成安装调试(具体参数详见工程量清单) 。
2.5招标范围:完成饶河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二十二标段)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设备采购及相关安装服务。
2.6交货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年 06 月 30 日前供货并安装完毕;实际供货到场日期在签订合同后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 情况和安排对供货时间进行调整 。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二十二个标段,本次招标为第二十二标段。
2.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9第二十二标段招标控制价:370.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如为代理商投标,对本次采购清单内的核心产品需提供生产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 、投标人不存在行贿、违规违纪现象,投标人须登录 “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相关网站 和 “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提供查询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存在单位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严格遵循农业农村部发布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投标人 严禁有围标、串标、违法分包和转让等不良行为记录,不得违规出借资质参与投标, 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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