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元宝山区风水沟镇风水沟村塑料大棚建设项目
内蒙古
-赤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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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元宝山区风水沟镇风水沟村塑料大棚建设项目(招标编号:K150403202503030100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元宝山区风水沟镇风水沟村塑料大棚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96.00 万元,招标人为赤峰市元宝山区风水沟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塑料大棚 20 栋,总建筑面积 20000 平方米,每栋长 100 米,跨度 10 米,建筑高度 4 米。具体施工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元宝山区风水沟镇风水沟村塑料大棚建设项目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元宝山区风水沟镇风水沟村塑料大棚建设项目施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投标人须附承诺书,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注:如投标人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发放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证书等实行电子证书的,可提供可通过二维码查询的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3.3 本工程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联合体内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为联合体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须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交投标单位自行承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附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截图。
(2)投标人最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无串通投标、违法分包等不良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10 17:3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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