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武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HDXX-2025-001
项目名称:长武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978,222.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长武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2,978,222.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2,978,222.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365日历天(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长武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采办〔2022〕5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长武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至投标截止前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2024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及个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申请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投标人需提供3年内在同类营养改善项目供货过程中没有因食品安全问题导致产品一级召回或二级召回的书面声明; (9)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鸡蛋);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鸡蛋);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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