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桂阳街道永兴村农村道路建设工程
重庆
垫江县桂阳街道永兴村农村道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垫江县桂阳街道永兴村农村道路建设工程 已由 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垫江发改委发 【202 4 】 352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垫江县人民政府桂阳街道办事处 , 因建设项目需要 垫江县人民政府桂阳街道办事处 委托 垫江县桂阳街道永兴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为项目业主 ,建设资金 交通补助资金及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垫江县桂阳街道永兴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垫江县桂阳街道永兴村、万安社区 。
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道路硬化总长5.106公里,主要包括路线、路基路面工程、交通工程、涵洞工程。
2.3 ?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324.8599 万元
?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248.0647 万元
2.4招标范围: 招标人提供的本项目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作内容 。
2.5工期要求: 15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12个月
2.6标段划分(如有 ): /
2.7其他: /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4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 .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 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 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 .1.2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 具备的业绩条件: /
4 .1.3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第 1.4.1项内容。
4 .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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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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