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工程-变配电招标公告
江苏
-扬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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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工程-变配电 招标公告(招标编号:江精招2025-C-054)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
一、招标条件
本宝应县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工程-变配电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691.79万元, 招标人为扬州荣灏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宝应县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工程-变配电施工,合同估算价:约691.79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宝应县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工程-变配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宝应县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工程-变配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等级满足承装(修、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任意一个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1)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审查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2)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3)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10 17:30附件下载
宝应县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工程-变配电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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