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45碌曲至久治(青海)高速公路尕秀至玛曲段地震安全性评价专项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甘肃
S45碌曲至久治(青海)高速公路尕秀至玛曲段地震安全性评价专项报告编制
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 A03-12620000224333349J-20250303-054201-3
招标编号: GZ2503011-S45LQZ
1. 招标条件
S45碌曲至久治(青海)高速公路尕秀至玛曲段工程 项目纳入了《国家公路网规划》的黄河流域跨省的重点公路建设项目,也是部《公路 “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期评估调整报告》的保基本类项目,由《甘肃省“十四五”公路水路交通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实施。招标人为甘南藏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地震安全性评价专项报告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S45碌曲至久治(青海)高速公路尕秀至玛曲段路线起自碌曲县尕秀村夏泽库,与拟建G0611张汶高速赛尔龙至郎木寺段以枢纽立交相接,途经豆隆、迪日合、周曲峡谷,止于玛曲县城北迎宾门外,与县城迎宾大道相接。 主要控制点:尕秀、玛曲县城。 本项目路线全长50.575Km,总投资约25亿元(以实际批复为准),桥隧比15%。沿线设U形转弯1对,隧道管理站1 处,养护工区 1 处,以及完善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根据路网规划、公路功能、地形条件,结合预测交通量,项目设计速度采用 80 公里/小时、局部困难路段60 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其他技术指标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2.3 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 S45碌曲至久治(青海)高速公路尕秀至玛曲段地震安全性评价专项报告编制及上报,并通过审批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若后期项目内容发生变化,则依据变化内容修订报告。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及主要服务内容如下:
标段 |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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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WDZ-1 | ( 1)完成S45碌曲至久治(青海)高速公路尕秀至玛曲段地震安全性评价 专项 报告编制、修编、评审、报批、取得批复等相关手续办理及全过程服务,提供的成果文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要求,满足行业主管部门报批要求; ( 2)项目施工图批复前,由于路线方案变更,所产生的、需更新的地震安全性评价专项报告编制及相关工作。 |
2.4 服务周期
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提交正式报告,并配合项目法人取得施工图批复为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 资质要求
标段 | 资质最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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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WDZ-1 |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须被列入中国灾害防御协会公布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名录》;(以截图为准) |
3.1.2 业绩要求
标段 | 业绩最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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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WDZ-1 | 投标人近五年内(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或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业绩。 |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标段 | 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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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WDZ-1 | 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地震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具有 1项高速公路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或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负责人业绩,其他人员、设备等满足项目需求并自行配备。 |
3.1.4信誉要求
标段 | 信誉最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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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WDZ-1 | 1.投标人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