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园子岔、龙泉等8乡镇农村供水巩固提升工程
甘肃
榆中县园子岔、龙泉等8乡镇农村供水巩固提升工程
招标公告
榆中县园子岔、龙泉等 8乡镇农村供水巩固提升工程 , 已由 榆中县水务局以榆水发【 2025】10号 文件批 准建设,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 甘肃水务榆中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
1、 招标单位: 甘肃水务榆中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名称:榆中县园子岔、龙泉等 8乡镇农村供水巩固提升工程
3、 建设地点: 榆中县哈岘乡、园子岔乡、上花岔乡、 中连川乡、和平镇、夏官营镇、甘草店镇、龙泉乡等 8个乡镇。
4、 建设规模及内容 :新建dn40(1.6兆帕)PE100管长度64874.00米;新建Φ50*6(4.0兆帕)无缝钢管长度5664.00米;新建砖砌阀井57座;新建50.00立方米钢筋混凝土蓄水池3座、新建100.00立方米钢筋混凝土蓄水池1座;新建集中供水房22座;新建入户工程458套。
5、 资金来源: 202 5 年中央及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 800 万元,其余为 地方配套 资金 及自筹资金 。
6、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3 月 31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 25 年 12 月 20 日
总工期: 265 日历天
7、标段划分: 施工 1个标段。
8、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9、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3月至今)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以施工合同和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4、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参与本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造价人员应持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2024年10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5、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1-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6、投标人须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承诺书格式以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通知公告“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附件为准);
7、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并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中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11、投标人中标后需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服务平台》录入完整信息。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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