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源县交通运输局肇源县共享公交站亭(牌)新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肇源县共享公交站亭(牌)新建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3月17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0622]XCCG[CS]20250001
项目名称:肇源县共享公交站亭(牌)新建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94,148.02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肇源县共享公交站亭(牌)新建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3,994,148.02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前完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肇源县共享公交站亭(牌)新建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肇源县共享公交站亭(牌)新建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若供应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更换了相关资质,则应满足如下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
(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和法人签字,格式自拟);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需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3〕2 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上述文件中人员需具备相关专业工程岗位证书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投标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有失信、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否则按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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