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物资采购(重新招标)(二次)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707-JHHH-G2025-0002
项目名称: 森林防火物资采购(重新招标)(二次)
预算金额: 196.448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96.448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
根据《全区森林防灭火复盘工作职责分工方案》要求 , 需采购一批 森林防火物资, 主要包括 手抬头泵、水泵 便携背负式森林消防泵、 便携式森林消防水泵、灭火器、 防火服 等 , 具体详见第四章 采购 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达到预期效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中国、,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具有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投标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连云港市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 备注:采购人/招标人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对供应商/投标主体情况进行内部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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