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农村公路水毁重建工程(二期)勘察设计
吉林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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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市农村公路水毁重建工程(二期)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SZ2025-04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珲春市农村公路水毁重建工程(二期)勘察设计已由珲春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珲发改审批[2025]0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暨招标人为珲春市乡村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增发国债资金及其他渠道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珲春市马川子乡、近海街道、春化镇、哈达门乡;
2.2建设规模:本项目路线里程共计64.756公里,路基换填处理2014延米,浆砌片石护坡28米,路面恢复工程301370平方米,涵洞7道。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内容。
2.3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
2.4招标范围:勘察、施工图设计。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即01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和)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近5年(指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完成过一项四级及四级以上公路项目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投标人(仅限于公路设计资质)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勘察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11 16:0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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