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老城区中小学配餐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
-洛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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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老城区中小学配餐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洛自采(2025)0037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洛阳市老城区中小学配餐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70万元,招标人为洛阳洛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本项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餐厅经营权及配餐服务对外承包经营,择优选择1家符合餐饮要求的餐饮服务团队承包经营管理;本次招标的供餐企业服务期限为2025年3月至2026年2月,学生餐厅堂食及配餐用餐标准26元/天(不含学生看管费用),其中早、晚餐各6.5元/天(不含学生看管费用),午餐13元/天(不含学生看管费用)。服务对象为老城区13所学校全体学生,总人数约6000人,经营范围为早中晚餐及学校临时要求用餐。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洛阳市老城区中小学配餐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洛阳市老城区中小学配餐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具体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须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并盖单位电子章。)
3.2投标人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电子章。)
3.3投标人须提供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在以往经营中无任何的食物中毒、消防安全、生产事故、重大投诉等恶性事件、安全事故发生等方面不良记录的承诺函。(投标文件中须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盖单位电子章。)
3.4中标人必须接受和服从招标人管理,并严格遵守招标人在餐厅管理上订立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保障餐厅供应质量所采取的各项举措。(投标文件中须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盖单位电子章。)
3.5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并盖单位电子章。)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注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以核实中标人资格、加分项、承诺等事项的真实性。若发现虚假、伪造资料,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11 23:59附件下载
洛阳市老城区中小学配餐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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