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北乡乡村振兴产业园二期招标公告1
安徽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临北乡乡村振兴产业园二期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五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临北乡乡村振兴产业园二期项目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五发改投资[2024]170号
1.4招标人:五河县临北回族乡人民政府
1.5项目业主:五河县临北回族乡人民政府
1.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9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临北乡乡村振兴产业园二期
2.2招标项目编号:BB2025WHGCZ016
2.3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BB2025WHGCZ0161
2.5建设地点: 五河县临北回族乡
2.6建设规模: 建设 2栋钢构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其中2#厂房2289.84平方米、3#厂房3032.08平方米
2.7合同估算价: 499.298869万元
2.8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9招标范围: 建设 2栋钢构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其中2#厂房2289.84平方米、3#厂房3032.08平方米,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范围
2.10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要求:
(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3)其他要求: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到岗履职。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3.1.5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6财务要求:无
3.1.7信誉要求:无
3.1.8 本招标项目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如下要求: /
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无
3.4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
3.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规定执行。本项目行业类型为:建筑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04 17: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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