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上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基于管状皮带防扭管装置的安全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公告
山西
-阳泉市
阳泉市上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基于管状皮带防扭管装置的安全技术研究与应用 谈判采购 公告
(采购编号: JNC252-CG-250116790 、 SXZB-2412338911JNF3389/01 )
采购 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阳泉市
一、 采购条件
本 阳泉市上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基于管状皮带防扭管装置的安全技术研究与应用 (采购项目编号: JNC252-CG-250116790 、 SXZB-2412338911JNF3389/01 ),已由 晋控投资字【 2024】286号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 ,采购人为 阳泉市上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现已具备采购 条件,现通过 “ 平台 ”对该项目组织谈判采购。
二、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为了预防管状带输送机运行过程中因扭管现象引起其他事故发生,需在管状皮带输送机机头展开段与机尾展开段(机尾位于常顺公司)安装管状皮带防扭管装置。
2.2采购范围: 负责管状皮带防扭管装置的安装、调试工作,直至设备正常运行,安装完成后对矿方使用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培训。
2.3 服务周期 /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按照矿方要求时间完成管状皮带输送机防扭管装置的制作、安装、调试及技术培训工作,服务期限12个月。
2.4服务地点: 采购人 指定地点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满足 采购人 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三、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 2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 近年承担过 1项 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 2022年2月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 管状皮带防扭管装置 安装或制造 业绩 。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 合同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
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并附对应发票的 “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
3. 3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 响应 文件格式中 “信誉材料”要求 的证明材料 ;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 须 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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