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司法局湾潭司法所用房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五峰司法局湾潭司法所用房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04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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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03-17|
项目监管地:五峰土家族自治县|
阅读次数:【项目概况】
五峰司法局湾潭司法所用房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链接或新点e交易供应商客户端(链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3月17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420529202506000051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529-2025-00056
3、项目名称: 五峰司法局湾潭司法所用房建设项目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230.8 (万元)
6、最高限价: 230.8 (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位于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湾潭镇正街一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该项目占地面积185.64平方米,四层建筑面积742.56平方米。一、二层为综治中心、公共法律服务站、应急中心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宣告、社区矫正教育、远程视频会见室、档案室等功能用房,三、四层为司法所职工周转宿舍及生活用房。(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 365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3)供应商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承诺书原件);??(4)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5)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 质检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具备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6)供应商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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