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湖饭店10-0.4kV配电工程-外线部分施工招标公告
广西
-桂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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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湖饭店 $10{-}0.4\mathrm{kV}$ 配电工程-外线部分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4503002826004654001)
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榕湖饭店10-0.4kV配电工程-外线部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私有资金500万元,招标人为桂林市榕湖饭店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根据负荷统计计算,改造完成后需增加1台1000kVA、1台 2000kVA 及 2台1250kVA专用变压器供电。共新建容量5500kVA,加上原有容量1600kVA,合计总用电容量7100kVA。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榕湖饭店 $10^{-}0.4\mathrm{kV}$ 配电工程-外线部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榕湖饭店10-0.4kV配电工程-外线部分)的投标人资格能为要装:3.1本次招标要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且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含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广西电网公司桂林供电局《客户受电工程资质核验受理回执》)(审核备案有效期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后)的施工企业【备注:1、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 承包资质 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资质按最高的企业计取:3、/】,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合理设置注册建造师等级,不得提高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 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
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3.2 业绩要求:无要求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在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拟派项目经理被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依法对其投标活动予以限制。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查询结果为准)。3.5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04 12:0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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