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安定区杏园乡人民政府安定区杏园乡农产品初加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定西市安定区杏园乡人民政府安定区杏园乡农产品初加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702001JH621102006
项目名称:安定区杏园乡农产品初加工项目
预算金额:74.774(万元)
最高限价:74.774(万元)
采购需求:购置中药材切片机2台、清洗机2台、全自动烘干机2台、筛药机1台、分选机1台,挖药机2台、除尘脱毛机1台、拖拉机1台及其他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按照划分标准,属于中小企业的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②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或其产品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③监狱企业投标的或其产品由监狱企业生产的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④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甘肃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甘财办〔2019〕1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的通知》(甘财采〔2022〕16 号)要求,为全面推进“政采贷”业务扩面提质增效,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大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宣传力度,发挥“政采贷”融资服务功能,切实有效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为中小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融资。中标供应商合同签订后,凭借采购合同,即可向银行申请贷款。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预留方式为采购项目整体预留,预留比例为 100%。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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