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内河港高邮港区城东作业区码头轮胎式堆料机采购项目GYCDMTDLJ-CG标段(二次招标)货物采购招标公告
江苏
招标公告
扬州内河港高邮港区城东作业区码头轮胎式堆料机采购项目GYCDMTDLJ-CG标段 ( 二次招标)货物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扬州内河港高邮港区城东作业区码头轮胎式堆料机采购项目 已由 高邮市行政审批局 以 邮行审投资发〔2022〕16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高邮市东方港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高邮市东方港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货物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堆料机的设计和制造采用先进成熟的技术,包括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试验和验收等。轮胎式移动堆料装置适用于各种块状、粒状等松散物料堆场堆料。它包括:行走机构、接料斗、带式轮胎式堆料机系统、臂架俯仰机构、液压系统、控制系统、配电系统(市电供电、柴油发电机组移动式电站)等。全部系统可以在堆场场地内移动,行走机构的行走轮采用重载汽车实心轮胎,无须在堆场内布置固定轨道,增加堆场利用率。进料仓与输送悬臂集为一体,二者均安装于一个公共框架之上,构成一体式移动堆料机;臂架俯仰机构采用钢丝绳俯仰形式,行走旋转机构采用液压蜗轮蜗杆回转轴承转向传动装置、升降采用液压油缸曲臂结构,走行采用液压轮边减速机驱动,配电系统采用发电机组(仅供行走转场使用)和电缆卷筒,整个系统具有完整地独立性。要求最大堆料高度7.5米;堆料生产能力:1000t/h。
2.2 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即GYCDMTDLJ-CG标段。 本项目是交钥匙工程, 本次招标内容为 1 台轮胎式堆料机、辅助设备以及控制系统等的采购。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设计、加工制造、运输、接卸、开箱检验、现场保管、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安装(现场安装配合费)、试验、检验、空/重载试运转、考核和验收、保险、风险、操作人员培训、现场及售后服务等全套服务在内,直至双方签发验收证书为止的一切责任、风险和费用 (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供的图纸要求如下:
(1) 各设备的型号、规格、性能等技术参数;各设备的详细技术要求
(2) 带详细明细、尺寸的设备外形图和总体布置图
(3)各个设施的各技术经济指标
(4)备品备件和消耗件一览表
2.3 供货期、交货地点
(1) 供货期:为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2)质量保证期:自验收通过之日起整机设备质保期18个月。
(3)交货地点:扬州内河港高邮港区城东作业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为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2) 必须具有设计、制造、安装堆料机能力的制造或生产企业 ;
(3)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息信用服务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服务类)为C级及以上(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信用等级为准)。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请投标人在规定解密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解密,超过规定解密时间未解密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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