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2025年度零星绿化工程施工资格后审公告
江苏
南通市通州区2025年度零星绿化工程
(南通市通州区2025年度零星地块整治提升项目)
施工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通市通州区2025年度零星绿化工程 已由 南通市通州区数据局,通数据投审(2025)14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南通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设资金为 区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具体实施地点以业主派工单为准。
2.1.2建设规模: 绿化、游园绿道标识喷涂、标识标牌的安装及维修、公园绿地管理房的维修以及出让土地原有苗木移植等。
2.1.3招标控制费率:计价基数×实际工程量×80%。
2.1.4工期要求: 286 日历天, 2025年 3 月 21 日起至 2025年12月31日(一般单块地段一个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1.5 养护期: 竣工验收合格后 1 年 。
2.1.6招标范围: 建成区范围内 零星地块 绿化 、街旁节点绿化、新建小区围墙外绿化、市政工程道口移苗、管线维修改造移苗、 河道整治项目两侧绿化、游园绿道标识喷涂、标识标牌的安装及维修、公园绿地管理房的维修以及出让土地原有苗木移植等,具体工程以派工单为准。
2.1.7 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 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 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及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5 年以上工作经历。
注:(1)园林及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环境艺术等专业。
(2)乡镇级职称除外,如职称证书未注明专业,需提供毕业证或职称评定申请书(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3)工作经历按实际从事管理工作时间起算,以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学历证书颁发时间或其最早参与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或者养护现场管理的工程竣工资料确定。
项目负责人 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类违法行为受到司法、行政、监察等有关处罚或认定的;
? 企业近 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 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5 投标人不 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