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官田商贸有限公司习艺车间维修工程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重庆
重庆市官田商贸有限公司习艺车间维修工程竞争性谈采购公告
对 重庆市官田商贸有限公司习艺车间维修工程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竞争性谈判内容
项目 名称 | 最高限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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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官田商贸有限公司习艺车间维修工程 | 202 . 831584 | 2.0 | 1 | 建筑业 |
二、资金来源
自筹 资金, 概算金额 218.74 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建单位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 供应商 2024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 ( 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
4.供应商企业信用良好, 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不得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或吊销撤销、注销、收缴相应资质许可、认证类证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处罚期限内,或存在其他影响约能力的情形 , 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不得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 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或说明材料 )。
四、谈判有关说明
(一) 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 文件截止时间前在行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 。
(二) 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
(三) 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
1.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期:202 5 年 3 月 4 日 -202 5 年 3 月 7 日 17:00 ( 北京时间 )
2.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 5 00元/份(售后不退)
3.竞争性谈判文件购买方式
在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竞争性谈判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注明: CQGH-20250116文件费 ),同时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或拍照后发送至 (邮箱) 。
户 名: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
账 号: 159963283
4.在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才被接收。
(四)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谈判地点: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争性谈判室(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 6号渝兴广场B9栋6楼) 。
(五)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 5 年 3 月 10 日北京时间 9:0 0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 5 年 3 月 10 日北京时间 9:30
(六) 谈判开始时间: 202 5 年 3 月 10 日北京时间 9:30
五、保证金
(一)保证金递交 ( 二选一 )
1. 转账方式
1.1 供应商应足额交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谈判内容),并汇至所参与包对应的任一账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保证金账户: 详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1. 2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2.保证金保函方式
2.1 供应商 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投标保证金保函(电子保函提供复印件,纸质保函提供原件),投标保证金的保函担保金额应不低于投标保证金金额(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 一、竞争性谈判内容 ),担保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可开展非融资担保类业务的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保函受益人须为本项目采购人。
2.2投标保证金保函有效期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保持一致。
2.3投标保证金保函单独密封,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投标保证金保函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谈判,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
(五)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六)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谈判费用:无论谈 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否则按无效处理。
(九)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十) 参 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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