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村垃圾保洁清运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全村垃圾保洁清运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福清市音西街道清昌大道国税家苑1号楼4梯708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YZB[CS]2025001
项目名称:全村垃圾保洁清运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6.4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6.4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5000.00
采购包1: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2、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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