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拆除违建工程(第一期)C包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BNZC2024-G3-00369-JHSL-0012
项目名称:景洪市拆除违建工程(第一期)C包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预算金额(万元):354.95
最高限价(万元):354.95
采购需求:对景洪市违建拆除工程(第一期)进行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具体包含项目建设管理、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后评价、编制资产评估报告、工程测量、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和结算审核)。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为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2.2 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19〕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 10 %。;(1)景洪市拆除违建工程(第一期)C包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3.1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咨询工程师资格证书,且为申请单位在职人员;3.2拟派往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为申请单位在职人员; 3.3投标人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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