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编制项目采购公告
江苏
-盐城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923-YCYH-G2025-0001
项目名称: 阜宁县“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预算金额: 9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70万元
采购需求:
阜宁县 “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编制项目。主要工作为根据《“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管理规程》和《实施方案编制大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编制《阜宁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通过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组织评审等。充分征求主管部门、工程建设主体和行业专家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配合完成后续评审等相关事宜。采购预算为人民币 9 0万元,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经落实。(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后40个工作日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2023年或2024年)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