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铁路物流中心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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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局集团公 司上海铁路物流中心整治项目 招标公告
( 项目编号 : STGCHDJL- 2025-0131-GK )
1.招标条件
本 招标 项目 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铁路物流中心整治项目 已通过【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批复单( 2024)财成字128号】文件审批 ,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整治资金 , 招标人为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铁路物流中心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及 招标范围
2.1 项目 规模及内容
包件1 : 上海物流中心机关办公楼外墙整治
(1)项目地点: 物流中心 。
(2)项目内容:整治面积 2 0 00 ㎡ 等 。
包件2: 北郊站货场职工宿舍整治
(1)项目地点: 北郊营业部货运楼 。
(2)项目内容: 北郊营业部货运楼 3楼 宿舍 整治地板 328.77㎡、外墙防水1700㎡、卫生间、活动室、会议室、2楼6个房间等。
包件3:
包件3-1 : 吴淞站货场三角地硬面化整治
(1)项目地点: 吴淞站货场三角地 。
(2)项目内容: 整治混凝土面积 1 15 0 ㎡ 等 。
包件3-2 : 杨浦货场 6库雨棚屋顶整治
(1)项目地点: 杨浦货场 6库雨棚屋顶 。
(2)项目内容: 6库雨棚屋顶1600²防水层铲除重做等。
包件4: 桃浦站货场道路整治
(1)项目地点: 桃浦站货场道路 。
(2)项目内容: 整治面积 1000 ㎡ 等 。
表 1 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铁路物流中心整治项目包件划分表
序号 | 所属包件 | 包件编号 | 包件名称 | 工期 | 包件地点 | 备注 |
---|---|---|---|---|---|---|
1 | 包件 1 | 2025-0 131 -GK-0 1 | 上海物流中心机关办公楼外墙整治 | 45天 | 物流中心 | |
2 | 包件 2 | 2025-0 131 -GK-0 2 | 北郊站货场职工宿舍整治 | 45天 | 北郊货场货运楼 | |
3 | 包件 3 | 2025-0 131 -GK-0 3 | 吴淞站货场三角地硬面化整治 杨浦货场 6库雨棚屋顶整治 | 45天 | 吴淞站货场 杨浦货场 6库 | |
4 | 包件 4 | 2025-0 131 -GK-0 4 | 桃浦站货场道路整治 | 45天 | 桃浦货场 |
2.3 计划工期 : 本项目工期(详见表 1 ) 2025 年 4 月 1 日至 2025 年 5 月 15 日完成
2.4 项目承接形式 : 包工包料
2. 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含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铁道部适行,以下均称国铁集团)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2. 6 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本项目 包件 3 、 包件 4 施工含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
说明: 本项目 投标单位只能中 标 其中一个 包件 。
3.投标人 资格 要求
3.1 基本条件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或其他组织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企业资质证书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 2 资质要求
包件 1 : 投标人 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包件 2 : 投标人须具有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同时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包件 3 : 投标人须具有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 以上资质 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同时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包件 4 : 投标人须具有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或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同时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近三年内 类似项目施工经验业绩 ,且业绩良好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提供工程施工合同。
3. 4 人员 要求
( 1 )项目 经理 要求
① 劳动合同 要求:需 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合同 。
② 资格要求: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 B 证) 。
投标人拟派驻的项目 经理 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 。
( 2 )派驻人员 营业线 (邻近营业线) 施工 要求
包件 3 、 包件 4 中标人参与本工程 的 施工 人员 在上岗前须经过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并取得有效的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3.5 财务要求
投标人 须 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 提供 2022 年或 2023 年经审计或会计机构核查或企业自身核查的有效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复印件。
3. 6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3. 7 其他要求
( 1 )投标人须具 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 2 ) 投标人 须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 3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 4 )投标人 没有 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
( 5 )投标人 没有 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 。
( 6 ) 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潜在投标人 ,不得 同时参加本项目 投标 。
( 8 )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
( 9 )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且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
( 10 )投标人近两年内所实施的所有项目不得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不得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 11 )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期间 未 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址: www.creditchina.gov.cn )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
( 12 )承担本项目前期方案编制和初步设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 1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