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酸检测基地新建项目污水处理站工程
黑龙江
哈尔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酸检测基地新建项目污水处理站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G0100G2505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 哈尔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酸检测基地新建项目 ”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哈尔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污水处理站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哈尔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酸检测基地新建项目污水处理站工程
2.2 建设地点: 哈尔滨市道外区卫星路 30号,哈尔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院内
2.3 建设规模:主要内容为新建木屋及配套采暖电气、新建事故池、新建集水井和污水设备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 5 年 05 月 03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 5 年 06 月 20 日,总工期 :48 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5 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6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 最高投标限价: 304028.06 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 (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 3 个月 ( 202 4 年 12 月到 202 5 年 0 2 月) 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建办市函【 2019 】 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3.2.1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和管理应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 2023 〕 2 号)文件要求 , 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