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电韶关乐昌坪石龙珠50MW光伏发电项目新型储能租赁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广东
-韶关市
(招标编号: CHDTDZ046/16-QT-628 )
一、 招标条件
广东华电韶关乐昌坪石龙珠50MW光伏发电项目新型储能租赁服务(第二次)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广东华电乐昌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广东省韶关市乐昌市坪石镇。
2.2项目规模: 50MW(储能容量租赁5MW/5MWh)。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服务期限5年(租赁期满1年后甲方可
根据本项目实际使用情况提前提出终止合同)。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1)生产运营-龙珠50MW光伏发电项目新型储能容量租赁服务(CHDTDZ046/16-QT-62801): 根据广东省能源局配置储能政策要求,2023年7月1日以后新增并网的集中式光伏电站和陆上集中式风电项目,按照不低于发电装机容量的10%、时长1小时配置新型储能,拟租赁广东区域共享储能电站5MW/5MWh容量储能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生产运营-龙珠50MW光伏发电项目新型储能容量租赁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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