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县城供水污水设施更新建设项目混错接及缺陷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光山县城供水污水设施更新建设项目混错接及缺陷修复项目已由 光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光发改审( 2024)59号文件 批准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 2111-411522-04-01-632899 , 招标人为 光山县城市管理局 ,建设资金为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投标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
2.项目概况与 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光山县城供水污水设施更新建设项目混错接及缺陷修复项目
2.2招标编号: 光财公开招标 -202 5 - 23
2.3建设地点: 紫水大街 (龙山北干渠-滨河北路)、健康路及惠民小区北路、牌坊路(西环路-紫水大街)、滨河北路(西环路-紫水大街)、航空路及滨河南路、秀才巷、海营街(弦山路-紫水大街)、兴隆路(牌坊路-滨河北路)、弦山路(兴隆路-九龙西路)、九龙西路(西环路-紫水大街)、光辉大道(西环路-紫水大街) 。
2.4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光山县城供水污水设施更新建设项目混错接及缺陷修复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相关街道的管道、检查井、截流设施的新建更新和修复,以及相应的拆除恢复工程和土方开挖及回填等,包含新建更新DN1000及以下排水管道4057m、DN200~DN300 PN10 PE塑料管698m;拆除管道DN400~DN1000混凝土管1045m。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5项目金额: 15212630.16 元。
2.6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
2.7招标范围: 本项目 施工图所示范围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 一 个标段。
2.9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贰 级 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 建设 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建筑业企业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新的工程。
3.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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