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安局无人机侦测反制车辆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MZC2024-G1-03324-YNYX-0124
项目名称:无人机侦测反制车辆采购
预算金额(万元):251.3744
最高限价(万元):251.3744
采购需求:无人机侦测反制车辆2辆及配套设施采购,具体需求及技术要求: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注: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合同签订并生效后30个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初验投入试运行,试运行30个日历天后,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同时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和项目相关的支撑性文件。验收不合格的,供应商应在5个日历天内调试至合格,经2次调试仍未通过的,视为供应商交货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验收合格后提供整车及配套设施3年及6万公里质保。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段(包)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1)无人机侦测反制车辆采购: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段(包)1】 (1)供应商须承诺确保车辆改装后能取得改装合格证,确保改装后车辆能在公安交管部门正常落户(提供承诺书)(2)供应商信用: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 )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开标时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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