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度新媒体运营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受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度新媒体运营服务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度新媒体运营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招案2025-067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沁雯、王东妹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静安区中山北路56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陆老师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沁雯、王东妹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提供视频策划制作、活动直播、短视频制作、运营编辑等新媒体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四部分采购要求
二、开标时间: 2025年03月13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项目所在地: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度新媒体运营服务项目审批/批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24万;采购人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二、项目概况
规模: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24万元整,参选报价超出最高限价不予接受。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度新媒体运营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度新媒体运营服务项目的参选人资格能力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法人机构;
2)报价人财务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5年3月5日至2025年3月10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双休、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28 弄 35 号中世办公楼5楼或微信公众号
方式:现场或微信公众号领取获取
售价:人民币600元/本(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13日上午9时30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会议室现场递交
六、比选时间及地点
比选时间:2025年3月13日上午9时30分
比选地点: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会议室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名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度新媒体运营服务项目
2、编号项目:招案2025-0679
3、采购预算: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24万元整,参选报价超出最高限价不予接受。
4、采购内容:提供视频策划制作、活动直播、短视频制作、运营编辑等新媒体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四部分采购要求
5、服务期限:2025年度
6、报价有效期:报价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4.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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